整治阆中市开展广场舞规范管理工作
阆中市开展“广场舞”规范管理工作会
6月27日下午,“广场舞”规范管理工作会在贡院广场的文物局举行。市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以及我市各个舞蹈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音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和危害,维护公共秩序,促进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由市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执法。
会上要求古城景区的舞蹈队移到鱼翅广场或嘉艺广场开展健身活动。全市环境噪声不超过60分贝,中考和高考期间不得播放音乐。其次要求不在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不恶意使用音响器材竞斗、不违背民风良俗、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绿化等。
据了解,阆中市将加大古城景点、人民广场、行政中心等主要区域周边广场舞的监管力度,督促舞蹈团队文明活动,对发现音量超标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劝导、处罚和曝光。
来源: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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