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者,求你放过他吧

近日,一段“郑州大妈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该陵园保安告诉记者,除恶劣天气外,一些附近市民每晚都会在烈士陵园门口广场聚集跳舞,音乐此起彼伏。为此,郑州烈士陵园曾专门发布公告,禁止在陵园周围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广场舞滋扰烈士陵园不该发生的事

一面是神圣庄严的烈士陵园,一面是嘈杂的音乐、呼朋引伴的广场舞爱好者,如此反差鲜明的场面,不仅明显破坏了烈士陵园应有的庄严肃穆、滋扰了烈士们的安息,某种程度上也亵渎了烈士陵园所寄寓的神圣、重要的精神价值,比如爱国主义、英雄主义。

烈士陵园不仅是烈士们的安息长眠之地,也是凭吊、祭奠烈士,传承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场所,郑州烈士陵园是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也就是说,烈士陵园不仅对牺牲的烈士有意义,对生者同样意义深远。

有鉴于此,国务院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出台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这意味着,随意占用烈士陵园周边地区大跳广场舞,不仅在观感上不和谐,而且事实上也是一种涉嫌滋扰烈士陵园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要面临相应处罚。

这种背景下,对“烈士陵园旁跳广场舞”现象,仅靠苦口婆心的呼吁、劝解,显然远远不够,相关部门无疑应进一步从严格执法的角度,对这种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近年来,各种广场舞扰民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还引发了争议、闹出了案件。面对“人多势众”且多为老年人的广场舞队伍,相关执法部门往往存在某种畏难心理,不愿执法、不敢执法。

从滋扰市民、生者到滋扰烈士、逝者,这种不断蔓延升级的“广场舞扰民”现实,提示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不能放任一些人随意触碰法律法规的底线,任性妄为。当然,疏堵结合是不变的真理。(via工人日报)

该给疯魔的广场舞泼点冷水了

在“郑州大妈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事件上,本以为键盘侠会站在占地盘的舞者一边,没成想,新闻跟帖里是一边倒的骂声,虽然充斥着各种“让烈士们把广场舞大妈带走吧”的不雅之论,虽然漫卷着“广场舞已经成了无法控制的瘟疫”的妖魔之说——但,在是非底线上,这个社会秉持了道德观上的基本一致性——那就是,烈士陵园旁都能跳广场舞实在是过分,而失控的广场舞恐怕不能再和稀泥式放任不管了。

这些年,为广场舞说话的言论可谓不绝于耳。其间的道理,无非有二:一是跳广场舞确实是中老年人的社交和健身活动,本身无可诟病。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还专门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算是为广场舞正名。二是在跳广场舞这件事上,公共服务欠账太多,管起来总是心有愧疚。根据年12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我国大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46平方米,不足美国现有相应数值的1/10、日本的1/12。值得注意的是,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于此背景之下,不把广场舞这种“老有所乐”的问题解决好,良心难安、民生难暖。

理解了这个逻辑,就理解了为什么地方部门在广场舞问题上总是“狠心不下去”。因此,在每遇冲突之时,总会有不少人愤然抒情“善待广场舞大妈,就是善待未来的自己”。

大爷大妈固然是要善待的,但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样需要受到善待。

一则,“没地方跳舞”和“乱占地方跳舞”之间,构不成理直气壮的因果关系。要不然,“我快饿晕了”之因和“我去抢超市”之果也可以顺理成章了。公共场所的聚众行为,自是有边界的。占领公园前的停车场跳舞、抢占年轻人的篮球场跳舞、蜂拥在堵塞的高速公路上跳舞……这些疯魔的广场舞套路,已经涉嫌违法违规,亦难以鼓吹“存在即合理”。二则,真为了跳舞的大爷大妈们好,就该在原则的是非问题上保有底线的态度。比如在高速上跳舞,且不说合法与否,这是玩命吗?比如在莫斯科红场等国外公共场所跳舞,介意别人的眼光与评价吗?即便是国内的抢地盘游戏,一旦矛盾激化,就算大爷大妈们战斗力爆表,埋下的治安等隐忧恐怕迟早会成为社会问题。当谩骂、扬沙、泼粪和高音炮都解决不了彼此对垒的时候,下一个登场的“武器”会是什么呢?大爷大妈们一定会是笑到最后的“全场MVP”?

在规则面前,年长没有豁免权。譬如在烈士陵园旁边跳广场舞——别说烈士陵园,就是私家坟地,恐怕主人也接受不了一群路人在旁边嗨上云霄。为了跳舞,你可以不顾孩子高考;为了跳舞,你可以和子孙抢球场;为了跳舞,连烈士的清净地也不放过?是时候,该给广场舞订立游戏规则了。一方面,以立法敦促公共服务补位到位,满足广场舞正常的健身需求;另一方面,严管扰民等越界行为,对于“挟舞蹈号令市民”的丛林行径绝不手软、毫不迁就。一句话,该给疯魔的广场舞泼点冷水了。(via光明网)

小V附言:公共场地是有限的,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再多的场地也满足不了大爷大妈们日渐增长的欲望。虽说烈士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了后人的够歌舞升平,但起码得给他们留一个安眠清净的地方吧?即使退休后的你们不想或不愿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也请别来添麻烦。遵守文化传统的公序良俗,这种道理并不深奥。小V还希望某小部分为老不尊的大爷大妈能有起码的底线,考虑下是不是该在晚年少做点欠妥当的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在你家的祖坟前载歌载舞,你还会认为这是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的象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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