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甩鞭子抽陀螺放高音喇叭跳广场舞
现场执法,多人“甩鞭”被制止
上午9点,市园林绿化中心、新华公安分局、新华区城管局和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队伍对鹰城广场进行巡查。在喷泉广场南侧一片空地上,一位中年人正挥舞鞭子,手中的长鞭大概三米多长,顺着男子的挥舞发出啪啪的破空声。男子旁若无人甩出了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旁观的人胆颤心惊,周围大片区域没人敢经过。执法人员当场制止男子的“甩鞭”运动,向其发放告知书。告诉他甩鞭子、抽陀螺属于危险性娱乐活动,不仅对他人造成安全威胁,其发出的声音尖锐且刺耳,让周围居民和在广场内锻炼、休息的人心情烦躁,可谓是“一人甩鞭多人遭殃”。男子听后表示服从管理,以后不在广场甩鞭子了。看到有部门在现场执法,两个甩鞭子、抽陀螺的中年人准备收起家伙走人,被执法人员当即拦下。收到放告知书,经过批评教育,两人均表示不再来鹰城广场“甩鞭”。
广场舞配大音响“震耳朵”
广场上恢复平静没多久,突然响起震天的音乐声,原来是一个曳步舞团体正在调试音响。而附近一个老年人广场舞团体也不甘示弱,将音响调到最大,两家针锋相对。执法人员迅速叫停双方。经过口头宣传、现场劝阻,两家舞蹈团体负责人表示调小音量,避免产生噪声。
当天一个多小时内,执法队伍共制止6起在广场上甩鞭子、抽陀螺行为,劝阻3起放高音喇叭跳广场舞行为。市园林绿化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25日起,我市多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天早中晚三次集中巡查,通过口头宣传、现场劝阻、约谈组织者等形式,对健身、娱乐噪音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还“静”于民。
治理噪声有法可依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噪音限值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晚上11时到次日早上6时)应低于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的规定处罚。(广电全媒体记者)
END
编 辑:贾珂珂
审 核:李 刚吴 双
监 制:李 阳娄亚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kjunzhulun.com/gcwdw/9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