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这些不文明行为已违法有你吗

作为郴州老街坊心中数一数二的老牌公园,北湖公园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集历史文化、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开放性城市公园。

园内景色幽雅宜人,遍栽树木花卉,一年四季绿树成荫,花香四溢,北湖水面清平如镜,岸柳成行,每日吸引众多市民游客前来休闲锻炼。但随之而来的随意遛狗、采摘花草、乱扔烟头、槟榔渣、随地吐痰、赤膊躺卧、依靠护栏、垂钓捞鱼等不文明行为不断出现,与公园的美丽风景格格不入,并且,已经违法!

自年1月起施行的《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相关不文明行为做了规范和约束。

文明游园

不文明行为一: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处理

北湖公园周边居民常到公园遛狗,但有部分市民游客遛狗不牵绳,导致宠物犬随意奔跑,损坏公园绿植,惊吓其他市民游客,有部分市民游客不及时清理宠物狗的粪便,影响公园环境卫生。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携犬出户未使用约束绳(链)牵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清理粪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不要以为我不在,我随时都在注视着你们”

“老兄,我也在”

不文明行为二:随意损坏花草,攀爬采摘果实

近日,北湖公园内的杨梅、红叶李、青梅已是硕果累累,不少市民游客禁不住“舌尖上的诱惑”,大施拳脚,又是折枝、又是攀爬,“收获”满满,殊不知满足了口腹之欲,违了法。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得在公共绿地采花摘果折枝、踩踏草坪、圈地种菜。

《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损毁公共绿地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可以处损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如此好的功夫可以去少林寺了”

不文明行为三:垂钓捞鱼

为进一步改善北湖水生态,年3月北湖公园向北湖投放了两万多尾鱼,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经过两年多的生长与繁殖,湖面肉眼可见众多鱼儿水中游戏。微风习习,堤岸之上杨柳依依,绿树成荫,在环境优美的北湖边垂钓,看是惬意,实际已违法。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就规定: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河道、池塘、水库等水体干净清洁,不得在禁止游泳、垂钓的河道和水域游泳、垂钓,不得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不文明行为四:广场舞噪音扰民

要说居住在北湖公园周边居民最大的苦恼是什么,那必定是广场舞音响震翻天。每年,北湖公园管理所接到的噪音投诉不下50件。在吵闹的广场舞噪音中,你的优美舞姿不再“优美”,已经违法!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文艺表演、体育锻炼、商业展销等活动时,未合理选择时间、场地,控制音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组织者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不是你们的唱吧”

不文明行为五: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渣、槟榔渣

北湖公园为方便市民游客,在园内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三分类垃圾桶多达百余个,但是仍然有不少市民为一时之便,随意乱丢垃圾,有些市民怕被别人看到,便将垃圾塞在隐蔽的草丛里,殊不知,这给公园的保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渣、纸屑、烟头、口香糖、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违反规定的,除责令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就差几厘米的距离都不愿意丢到垃圾桶里吗”

城市公园是大家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需要每一位市民游客共同爱护,在此,北湖公园管理所呼吁大家在欣赏美景、休闲娱乐的同时遵纪守法,留下文明的足迹,共同维护郴州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

来源: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北湖公园管理所

编辑: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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