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要闻广场舞活动规范开展宣传资料
为规范城区“广场舞”活动,促进全县广场舞文明、健康、有序发展,为“和谐松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营造安静、和谐、宜居的良好环境。 一、选择广场舞活动场地时,应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尽量选择远离住宅和学校集中区域;学校、医院、机关、科研单位、住宅小区等噪声敏感区周边米内,严禁组织、参与产生噪声污染的“广场舞”。 二、广场舞活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早上活动时间为:7:00至8:30,期间舞蹈音量不得超出60db;晚上活动时间为:19:00至21:00,期间舞蹈音量不得超出5Odb。 三、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四、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同一区域开展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时,应友好协商控制音量。 五、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请暂停广场舞活动。 广大广场舞爱好者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加强自律,文明健身,在陶冶情操、丰富生活的同时,不影响和妨碍他人的工作生活,用我们的舞姿扮靓城市,为创建和谐、幸福、美丽新松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松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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