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肾记儿媳逼婆婆给儿子捐肾,极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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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雯的短篇小说《换肾记》,讲述了一个相当残酷的故事。

29岁的年轻小伙梁真宝,三年患上了严重肾病。母亲严素芬配型成功,且配上了五个点,属于非常理想的捐肾对象。但严素芬怕死,三年来一直拒绝为儿子捐肾。儿媳陈佩佩多次劝说无果后,将严素芬软禁在家,逼她同意上手术台。严素芬被逼无奈,只好答应下来。医院门口,严素芬再次反悔,跟陈佩佩起了口角,冲到马路中间,被汽车撞倒,生死未卜。小说结尾,画面定格在严素芬出门前特意换上的磨砂皮船鞋上:”唯有一磨砂皮船鞋,逃脱看客的视线,飞在半米外,碾扁着,黄里沾了灰,像只破碎的肾“。

这个故事并非作者为博眼球而有意杜撰,而是综合几个真实发生的故事推演加工而来。作者任晓雯在采访中说:“写小说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复述新闻。我在这个新闻里感觉到一个人性的破口,底下有暗昧模糊的东西涌动。这当然无关道德判断。我甚至想冒犯这样的判断。因为在轻松做下的判断中,多得是漠视、曲解,乃至绑架。而小说正是要与此为敌。”

作家任晓雯喜欢将目光对准平凡市井中的普通人。从长篇小说《好人宋没用》,到被拍成电影的《阳台上》,再到篇篇两千字的《浮生二十一章》,以及《换肾记》和最新结集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朱三小姐的一生》,都是以冷静的笔触、短促而充满古典意味的句子,描摹小人物充满苦痛的生活。在《换肾记》中,任晓雯锋利地探入三个主人公的人性幽微之处,将读者不知不觉地代入到这个不幸家庭中,搅动起心中那团“暧昧模糊的东西”,引发对爱情和亲情、生命与死亡的思考。

青年作家任晓雯

《换肾记》在年《当代》杂志的文学拉力赛中,获得中短篇组第一名。授奖词这样写道:“这是一篇深入当下城市肌理的小说,以微小切口展现了社会现实内部的复杂现状。任晓雯以年轻作家对社会生活的独特观察,将一个普通的新闻事件有效转化为文学叙述,在思想观念逐步转型的社会背景下,重新审视‘爱’的主题,生发出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意味。作品为当下的现实书写提供了新的视角,显示了作家直面生活的勇气,以及对现代性、城市性的独特反思。”

难以选择的立场,无权评判的人生

读者要想在这个故事中站队,真是件很困难的事。

故事从梁真宝因病受苦开始写起。他不能随意喝水吃水果,浑身瘙痒却不敢挠。20几岁的小伙子,好日子刚开始,就得了受罪的肾病。随着病程加重,换肾成了唯一的希望。他当然渴望一个合适的肾源,更何况配型成功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小到大都偏疼他的亲生母亲。“妈,我想要个肾”,在他看来,这本来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哪个母亲能对儿子见死不救呢?可偏偏就让他赶上了一个不符合人们“常规想象”的母亲严素芬。

严素芬也并不是什么蛇蝎心肠的自私鬼,她拒绝换肾的理由很简单:怕死。

怕死是老年人的普遍心理,辛苦一辈子,好不容易孩子结婚成家,自己没灾没病身体健康,可以开开心心跳跳广场舞享受人生,却被儿子盯着要”挖个腰子“,怎能不害怕,不恐惧呢。

作者对严素芬显然是怀着理解和同情的,甚至为她添了一个由头,“我生你的辰光差点死掉,还想我为你死一次吗。”这理由,好像也足以让儿子哑口无言,却又总让读者心中觉得怪怪的,忍不住想替可怜的儿子问一句:“再死一次怎么了?母爱不都是很伟大的吗?别人家妈都能卖肾救子,你怎么就做不到?”

儿媳陈佩佩就是这么想的,她跟婆婆面对面吵了不知道多少次:“我跟你儿子没啥血缘关系,都想送他个肾,可惜老天爷不给机会。”“哪个当妈的有你自私,看到儿子吃苦头,不肯出手帮一帮。”

陈佩佩威胁要离婚,可严素芬也不是吃素的,笃定地说:“结婚的辰光,梁家送过三十万彩礼,他们陈家还不起。再说她的上海户口,还是我们给的呢。“陈佩佩气得要命,口无遮拦起来:“老太婆,一只脚踏进棺材了,还越活越来劲。人总要死的,难道不死吗?”

婆媳两个吵不出结果,怕婆婆跑,陈佩佩买了把链子锁,绕在自己加焊的铁门上,除非严素芬跳楼,否则不可能出得去家门。

婆媳两个打得惊动了民警,民警立场鲜明:“这是当妈的不对,哪能不管儿子死活。”严素芬说:“我的命也是命”,民警则扎心地说:“你已经老了”。严素芬默不作声,自知拗不过儿媳妇,毕竟连民警都觉得她错。

最后,严素芬梳妆打扮,穿上最好的衣服鞋子,说最后也要体面一点,被儿子媳妇“押着”医院。医院门口,不知是对死亡的恐惧太强烈,还是宁愿一头撞死,无知无觉地让儿子如愿拿到新鲜的肾脏,严素芬撞上一辆“小得犹如玩具”的奇瑞QQ,一只鞋像肾脏一样被撞飞。

这场景残酷而令人心碎。玩具的意象突然出现,给读者带来极大的冲击。玩具对应的是小时候的梁家宝,母亲爱他二十几年,可如今,他委顿在媳妇身后,天天缠着母亲要肾,以至严素芬觉得,“在你眼里,我就是个活腰子”。

通篇看下来,我相信,严素芬是在看到那辆卡通玩具一样的汽车的瞬间,自己主动撞上去的。

新闻结束的地方,是小说的开始

任晓雯在采访中说,她无法相信新闻中那个拒绝捐肾的母亲,在被记者劝上几句之后就回心转意,一家人迎来大团圆结局。或者说,现实有现实的逻辑,而小说的逻辑却是以人性来作为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并非客观存在,而是存在于人的主观看法中,也因此更为广阔深远。

在当年引爆媒体的电视新闻中,母亲说,她情愿留个好身体,打工挣钱给儿子治病,也不愿意冒着风险上手术台。儿子则破口大骂,咒母亲早点儿死。

任晓雯给梁家宝留了体面,恶人都让儿媳做,把母子之间剧烈的、关乎生死的矛盾,部分转移到更加司空见惯的婆媳矛盾上去。无论是新闻里还是小说中的儿媳,无论对婆婆怎样过分、无情,至少看上去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对丈夫不离不弃的照顾。但毋庸置疑的是,这种付出的另一面,也是出于自私的想法——老太婆吃也吃过了喝也喝过了,死不足惜,我们还这么年轻。何况她也不一定会死。

而所谓人性的破口,恰恰就在”不一定“这三个字上。

在《圣经·创世纪》中,蛇诱惑夏娃就用了这三个字,”你吃了这树上的果子,也不一定会死。“从此,罪从破口长驱直入,美好的关系被破坏,人陷在罪中无法自拔。就如当年新闻一出,各方网友纷纷参与讨论,各执一词。

法律专家引经据典,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人体器官捐献遵循的是自愿、无偿的原则;而对于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即拥有俗称的“后悔权”。因此,别人无权对母亲的选择说三道四,更不能进行道德和亲情的绑架。

社会学家说,这个令人心痛的事例,折射出我国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的困境。据统计,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万人,其中仅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在前不久的热播剧《我是余欢水》中就有地下黑中介买卖器官的情节。可见,所谓“卖肾买手机”,并不一定是个纯笑话。

而在作者看来,小说承认人类的理性有限,承认人类的道德困境不能在经验范围内解决。人类的内心是写作第一推动力,故事是为人物设置的一连串自由选择的情境,从而让人性通过具体情境的具体选择来得以体现。

看罢《换肾记》,我同意作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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